发布于 2026-04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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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伤风针(破伤风抗毒素或类毒素)应在受伤后24小时内(最佳时间)或受伤后超过24小时但未完成基础免疫者尽早注射。
受伤后立即处理且未接种过疫苗者
若伤口较深、污染严重(如泥土、铁锈刺伤),或为动物咬伤、擦伤等,需在受伤后24小时内注射破伤风抗毒素。此类伤口易形成缺氧环境,利于破伤风杆菌繁殖,需快速中和毒素。
受伤后已完成基础免疫者
若既往完成过3剂及以上破伤风类毒素基础免疫,受伤后仅需伤口清创即可,无需额外注射抗毒素。基础免疫后体内有抗体,可维持保护作用10年以上。
受伤后超过24小时且未完成基础免疫者
若受伤后超过24小时就诊,且未完成基础免疫(如仅接种1-2剂),需在伤口清创后注射破伤风抗毒素,并同时接种破伤风类毒素(如儿童可选择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疫苗),以建立长期免疫。
特殊人群注意事项
孕妇、哺乳期女性、老年人及免疫功能低下者(如糖尿病、长期服用激素者)受伤后,应优先评估伤口风险,必要时注射破伤风抗毒素,且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。儿童接种需遵循国家免疫规划程序,避免低龄儿童使用成人剂型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