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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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孕早期建议在确认怀孕后6-8周(即末次月经第42-56天)进行首次检查,此时可通过超声明确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情况。
首次检查(6-8周):重点排查宫内妊娠,确认胎芽、胎心存在,评估孕囊位置与大小,排除宫外孕风险。
基础检查(孕早期常规):需同步完成血常规、尿常规、血型、肝肾功能、甲状腺功能等基础项目,筛查贫血、感染及内分泌异常。
特殊人群建议:有流产史、慢性疾病(如高血压、糖尿病)或高龄(≥35岁)孕妇,建议提前至孕5-6周进行首次超声检查,密切监测胚胎发育。
注意事项:检查前无需空腹,但需提前憋尿;若出现腹痛、阴道出血等异常,应立即就医,不受固定时间限制。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