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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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孕做B超一般挂产科。孕早期(12周内)、孕中期(12~28周)、孕晚期(28周后)及特殊情况(如腹痛出血)均需按产科流程检查。
孕早期B超:确认宫内妊娠,排查宫外孕,观察胎芽胎心,一般在孕6~8周进行,需提前憋尿。
孕中期B超:孕11~13周+6天做NT检查,孕20~24周做系统筛查,评估胎儿发育、胎位及羊水量,无需空腹但需提前预约。
孕晚期B超:孕28~32周、36~40周各一次,监测胎盘成熟度、胎位、羊水、脐带情况,孕晚期无需憋尿,建议空腹避免胀气影响图像。
特殊情况B超:如腹痛、阴道出血、胎动异常,需立即挂产科急诊,可能增加检查次数,需遵循医生临时医嘱。
注意事项:B超无辐射,常规检查安全。高龄孕妇(≥35岁)或有高危因素者,需按医生建议增加检查次数。检查前避免剧烈运动,保持情绪稳定,配合医生摆好体位。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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