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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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怀孕到生产需定期检查,涵盖早中晚孕期及分娩前检查,关键时间点包括孕早期(6-8周)、中期(15-20周)、晚期(24-36周每2-4周)及分娩前。
孕早期检查:孕6-8周首次产检,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,排查宫外孕、葡萄胎等,建立孕期档案。高龄(≥35岁)或有不良孕产史者,可能增加产前诊断项目。
孕中期检查:孕15-20周进行唐氏筛查,孕20-24周系统超声排查胎儿结构畸形,孕24-28周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(OGTT)筛查妊娠糖尿病,高危孕妇可提前或增加次数。
孕晚期检查:孕28-36周每2周一次,监测胎心监护、超声评估胎儿成熟度,孕36周后每周一次,评估胎位、羊水、胎盘功能,预测分娩方式。
分娩前检查:临产前完成血常规、凝血功能等基础检查,必要时行胎心监护、超声复查,具体检查遵医嘱。有基础疾病者需增加对应检查项目,如妊娠期高血压需监测血压变化。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