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7-18
2777次浏览
怀孕后需在孕前检查基础上,按孕周完成系列检查,涵盖早中晚三期关键项目,以保障母婴健康。
一、早孕期(1~12周)
需完成首次产检(孕6~8周),包括血常规、尿常规、血型、肝肾功能、甲状腺功能及NT超声(孕11~13周+6天),排查感染、贫血、甲状腺疾病及胚胎发育异常风险。
二、中孕期(13~27周+6天)
孕15~20周+6天进行唐氏筛查或无创DNA检测,孕20~24周做系统超声排畸,孕24~28周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(OGTT)筛查妊娠糖尿病,同时复查血常规、尿常规监测孕期并发症。
三、晚孕期(28~40周)
孕28~32周开展血常规、尿常规、肝功能复查,孕30~32周进行B族链球菌筛查,孕32~36周每周监测血压、体重,孕36周后每两周超声评估胎儿发育及胎位,37周后加强胎心监护。
四、特殊人群注意事项
高龄孕妇(≥35岁)需增加羊水穿刺或无创DNA检测,有妊娠糖尿病史者应提前1~2周复查OGTT,合并高血压或肾病者需每2~4周监测相关指标,确保及时干预并发症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