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4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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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高血压是指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升高,收缩压≥140mmHg或舒张压≥90mmHg。
1.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:孕前或孕20周前已确诊高血压,或孕20周后首次出现且持续至产后12周后。
2.妊娠期高血压:孕20周后出现血压升高,无蛋白尿及器官损害,产后12周恢复正常。
3.子痫前期:妊娠20周后出现高血压(≥140/90mmHg),伴蛋白尿(≥300mg/24h或随机尿蛋白≥1+)或器官功能障碍(如头痛、视力模糊、血小板减少)。
4.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:慢性高血压孕妇孕20周后新发高血压或血压较孕前显著升高,伴蛋白尿或器官损害。
温馨提示:孕妇应定期监测血压,若血压持续升高或出现头痛、水肿、视物模糊等症状,需及时就医。控制体重、低盐饮食、适度运动可降低发病风险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