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6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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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产科
怀孕期间咽炎需优先非药物干预,如症状持续或加重(超过3天)、伴随发热(体温≥38℃)、吞咽困难或呼吸困难,应及时就医。
一般护理:多饮温水,保持室内湿度40%~60%,避免辛辣刺激饮食。
局部舒缓:可用淡盐水(温水+少量盐)含漱,每日3~4次,缓解咽喉不适。
药物选择:若需用药,优先考虑对乙酰氨基酚(需遵医嘱),避免含伪麻黄碱的复方制剂。
特殊人群提示:孕期前三个月(器官形成期)需格外谨慎,用药前必须咨询产科医生,避免自行服用抗生素或抗病毒药物。
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
宫腔镜中心
宫腔镜诊治中心
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
儿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