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4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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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期检查通常从确认怀孕后开始,首次检查在孕6-8周,之后每月1次至孕28周,28-36周每2周1次,36周后每周1次。关键检查项目包括NT筛查、唐筛、四维超声、糖耐量试验等,具体时间和项目依个体情况调整。
孕早期(6~12周):首次B超确认宫内妊娠及胎心,NT超声筛查染色体异常风险,血常规、尿常规等基础检查。高龄孕妇或有高危因素者需增加无创DNA或羊水穿刺。
孕中期(13~27周):孕15~20周唐氏筛查或无创DNA,孕20~24周四维超声排畸,孕24~28周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筛查妊娠糖尿病。
孕晚期(28~40周):每2周产检1次,监测血压、体重、胎心监护,孕32周后B超评估胎儿生长发育及胎位,孕37周后每周胎心监护。
特殊情况:有高血压、糖尿病史者,需提前启动检查,增加血压、血糖监测频率;多胎妊娠者需缩短产检间隔,加强胎儿生长监测。
孕期检查需遵循医生建议,保持规律产检可及时发现异常,保障母婴健康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