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4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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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期是否必须做糖耐量试验(OGTT),需根据孕妇具体情况判断。一般建议妊娠24~28周进行筛查,高危人群(如肥胖、糖尿病家族史、既往不良妊娠史)应提前至首次产检时筛查。
1.普通风险孕妇:无需强制,但建议常规筛查。若空腹血糖≥5.1mmol/L、1小时血糖≥10.0mmol/L或2小时血糖≥8.5mmol/L,即可诊断妊娠糖尿病(GDM),需通过饮食控制、适度运动管理血糖。
2.高危孕妇:必须筛查。包括BMI≥28kg/m2、一级亲属患2型糖尿病、既往GDM史、多囊卵巢综合征(PCOS)、不明原因反复流产或巨大儿分娩史等,需在早孕期(12周前)完成首次筛查,必要时动态监测血糖。
3.特殊人群注意事项:高龄孕妇(≥35岁)、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,即使无高危因素,也建议在24~28周进行OGTT,以降低母婴并发症风险。
4.筛查后管理:GDM患者需定期监测空腹及餐后血糖,多数可通过非药物干预控制,少数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。产后6~12周需再次复查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,以排除永久性糖尿病可能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