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4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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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妇产科
怀孕7个月(孕28周及以后)通常不建议打胎,因胎儿已具备存活能力,且引产对母体创伤较大。若因医学指征(如胎儿严重畸形、母体并发症)需终止妊娠,需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,术前需全面评估母体健康状况及胎儿情况,术后进行规范护理。
若因非医学原因(如个人意愿),需提前咨询专业医生,评估引产风险及心理影响,建议优先考虑继续妊娠。特殊人群(有严重心肺疾病、凝血功能障碍者)引产风险更高,必须严格遵循医生建议,综合评估后决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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