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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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产科
怀孕早期(1~12周)需在确认怀孕后尽快检查,重点排除宫外孕、确认孕周;孕中期(13~27周)每4周检查一次,含唐氏筛查、四维超声等;孕晚期(28周后)每2周一次,36周后每周一次,监测胎心、胎位等。高危孕妇(如高龄、高血压患者)需提前并增加检查频次。检查前注意空腹、憋尿等准备事项,遵循医嘱完成各项筛查,确保母婴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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