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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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产科
怀孕后产检从孕6~8周开始,首次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情况;孕11~13??周进行NT检查,筛查染色体异常风险;孕15~20??周开展唐氏综合征筛查;孕20~24周进行系统超声排畸;孕24~28周做妊娠糖尿病筛查;孕28~36周每2周产检一次,监测血压、血糖及胎儿发育;孕37周后每周产检,评估分娩条件。高危孕妇(如高龄、有不良孕产史)需提前建立产检档案,增加产检频次,具体方案遵医嘱调整。
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
宫腔镜中心
宫腔镜诊治中心
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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