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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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产科
怀孕后首次B超检查通常在孕6~8周进行,以确认宫内妊娠、胚胎发育及胎心搏动;后续常规检查包括孕11~13+6周(NT筛查)、孕20~24周(系统排畸)、孕28~32周(胎儿生长监测)及孕37~40周(分娩前评估)。高危孕妇(如高龄、既往流产史等)需根据医生建议增加检查次数。检查前无需空腹,但需适度充盈膀胱以清晰显示子宫及附件结构。检查过程中若出现腹痛、阴道出血等异常症状,应立即就医并可能提前安排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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