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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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产科
怀孕需进行的检查包括早期(孕6-8周)血HCG与孕酮检测、超声确认宫内妊娠及胎芽胎心;中期(孕11-13周+6天)NT检查、孕15-20周+6天唐氏筛查或无创DNA检测;孕20-24周系统超声排畸、孕24-28周糖耐量试验;晚期(孕28-36周)每2周产检、孕37周后每周胎心监护。高龄产妇(≥35岁)建议增加羊水穿刺或无创DNA检测,有慢性病史者需额外监测相关指标。检查需严格遵循产检时间,异常情况及时就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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