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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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产科
妊娠糖尿病检查通常在妊娠24~28周进行,这是基于循证医学的关键时间点。
高危人群如肥胖、糖尿病家族史、既往妊娠糖尿病史者,建议首次产检即筛查空腹血糖,若异常提前至孕早期(12周前)干预。
普通人群无需空腹,口服75g葡萄糖后分别检测1小时、2小时血糖值,单次检测异常需重复或进一步糖耐量试验确诊。
特殊情况如多胎妊娠、羊水过多或胎儿发育异常,医生会根据个体风险调整检查时机,可能在孕20周前启动监测。
检查前3天正常饮食,避免高糖高脂,检查前一晚10点后禁食,以确保结果准确性。
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
产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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妇产科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