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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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孕B超检查通常在孕早期(6~8周)、孕中期(18~24周)和孕晚期(32~36周)进行,通过超声设备观察胎儿发育、胎盘位置等情况。
孕早期B超:孕6~8周检查,确认宫内妊娠及胎心搏动,排除宫外孕。此时孕囊直径约1~2cm,需憋尿使膀胱充盈以清晰显示子宫及附件。
孕中期B超:孕18~24周进行系统筛查,测量胎儿双顶径、股骨长等指标,排查结构畸形。检查前无需空腹,可适当进食使胎儿更活跃。
孕晚期B超:孕32~36周复查,评估胎位、羊水指数及胎盘成熟度。孕37周后每1~2周检查一次,关注胎儿体重及分娩准备情况。
特殊情况:有腹痛、阴道出血等症状时,需提前检查。高龄孕妇(≥35岁)建议增加检查次数,糖尿病孕妇需密切监测胎儿发育。检查前避免剧烈运动,保持放松状态。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