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5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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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孕49天内(从末次月经第一天算起)可考虑药物流产,超过49天或存在药物禁忌时需人工流产。
药物流产:适用于确诊宫内妊娠、年龄18-40岁、无药物过敏史者,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,服药后需观察孕囊排出情况及出血。
人工流产:妊娠70天内可行负压吸引术,70天以上需钳刮术,术前需排除生殖道炎症、凝血功能障碍等禁忌,术后注意休息与感染预防。
特殊人群:有肝肾功能不全、哮喘、青光眼等病史者禁用药物流产,高危孕妇(如瘢痕子宫、多次流产史)建议人工流产,且需提前告知医生病史。
注意事项:无论何种方式,均需先经超声检查确认宫内妊娠及孕周,术后2周复查,出血量大或腹痛剧烈需立即就医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