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5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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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妇糖耐量检查通常在妊娠24~28周进行,这是筛查妊娠期糖尿病的关键时期。
高危人群需提前检查:有糖尿病家族史、肥胖(BMI≥28)、既往妊娠糖尿病史或不明原因流产史的孕妇,建议在首次产检时评估是否需提前至16~24周检查。
普通人群筛查流程:检查前需空腹8~14小时,先测空腹血糖,再口服75g葡萄糖水,分别在服糖后1小时、2小时复测血糖,三项指标中任何一项超标即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。
特殊情况处理:若首次检查血糖偏高但未达诊断标准,需在孕晚期(32~34周)再次复查,排除应激性高血糖;检查期间需保持正常饮食,避免剧烈运动。
检查注意事项:检查前避免高糖饮食,保持情绪稳定,检查后及时记录血糖数值并交由医生解读,确诊后需调整饮食结构,增加膳食纤维摄入,适度运动(如散步),并定期监测血糖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