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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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孕后一般建议进行3-4次B超检查,分别在早孕期、中孕期和晚孕期,特殊情况需增加检查次数。
早孕期(孕6-8周):首次B超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情况,排查宫外孕、葡萄胎,评估胎芽、胎心是否存在,这是确定妊娠安全性的关键检查。
中孕期(孕11-14周及孕20-24周):孕11-14周进行NT检查,评估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;孕20-24周进行系统超声筛查,全面检查胎儿结构发育,排查严重畸形。
晚孕期(孕28-32周及孕37-40周):孕28-32周评估胎儿生长发育、胎位、羊水及胎盘情况;孕37-40周检查胎位、胎盘成熟度、羊水量及胎儿成熟度,为分娩做准备。
有高危因素(如高龄、既往流产史、妊娠并发症等)的孕妇,医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检查次数,具体需遵循专业医师指导。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