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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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孕早期(确认怀孕后4-6周)、中期(13-27+6周)和晚期(28周后)均需做孕检,早期排查宫外孕等风险,中期监测胎儿发育,晚期评估分娩准备。
1.孕早期(确认怀孕后4-6周):首次孕检需确认宫内妊娠,排除宫外孕,检查血HCG、孕酮及超声,同时建立孕期档案,记录既往病史、过敏史等。
2.孕中期(13-27+6周):每4周一次孕检,包括NT筛查(11-13+6周)、唐氏筛查(15-20+6周)、大排畸超声(20-24周),监测血压、体重、血糖,预防妊娠期高血压、糖尿病。
3.孕晚期(28周后):每2周一次孕检,36周后每周一次,检查胎位、胎心、羊水情况,评估骨盆条件,预测分娩方式,监测胎动,做好分娩准备。
特殊人群(如高龄孕妇、有基础疾病者)应增加孕检频率和项目,严格遵循医生建议,重视每次检查,确保母婴安全。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