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5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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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妇检查频率通常为:早孕期(12周前)1次,中孕期(13~27+6周)每4周1次,晚孕期(28周后)每2周1次,36周后每周1次。
早孕期(0~12周):首次检查确认孕周、排除宫外孕,建立孕期档案。高龄孕妇(≥35岁)或有高危因素者,建议提前至孕6~8周首次检查,后续按高危标准增加频次。
中孕期(13~27+6周):15~20+6周行唐氏筛查,20~24周大排畸超声,24~28周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(OGTT)筛查妊娠糖尿病。每4周产检监测血压、体重、宫高腹围,评估胎儿生长发育。
晚孕期(28~40周):28~36周每2周产检,监测胎心监护、胎位、羊水量。36周后每周产检,重点评估宫颈成熟度、胎位及合并症风险,指导分娩准备。
特殊情况:妊娠期高血压、糖尿病、胎盘异常等高危孕妇,需遵医嘱增加产检次数,必要时每周1次或住院监测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