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孕12周前(孕早期)需检查甲状腺功能,有甲状腺疾病史或家族史者建议更早筛查。甲状腺功能异常可能影响妊娠结局,需重视。
有甲状腺疾病史者,建议孕前3个月完成甲状腺功能(TSH、FT3、FT4)及抗体检查,孕期每4-6周监测一次。
无甲状腺疾病史者,首次产检(孕12周前)应检查甲状腺功能,包括TSH、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、游离甲状腺素及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。
甲状腺功能异常孕妇需在医生指导下治疗,如亚临床甲减或甲减需补充左甲状腺素,甲亢需规范管理。
孕期甲状腺健康与胎儿神经发育密切相关,建议遵循产检计划,及时发现并干预甲状腺功能异常,保障母婴健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