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孕第12周前完成首次产检,后续每4周一次至28周,28~36周每2周一次,36周后每周一次。
首次产检(孕12周前)
需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,检查血常规、孕酮及甲状腺功能,排查高血压、糖尿病等基础疾病。
基础检查(孕13~27+6周)
每4周进行一次,监测体重、血压、宫高腹围,孕15~20周做唐氏筛查,20~24周行四维彩超排畸。
高危妊娠(如高龄、多胎、既往流产史)
需提前至孕8周开始产检,增加超声检查频率,必要时进行羊水穿刺或无创DNA检测。
特殊人群建议
高龄孕妇(≥35岁)应在孕11~13周+6天做NT检查,合并糖尿病者需提前至孕12周前启动血糖管理,严格控制空腹及餐后血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