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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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产科
怀孕检查次数因个体情况而异,一般建议至少进行9-12次检查。
首次检查在孕6-8周,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情况;孕11-13周+6天进行NT检查,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;孕15-20周+6天开展唐氏筛查或无创DNA检测;孕20-24周进行系统超声排畸;孕24-28周做糖耐量试验;孕28-36周每2周检查一次,监测胎儿生长及孕妇健康;孕37周后每周产检,直至分娩。
高龄孕妇(≥35岁)、有慢性疾病史(如高血压、糖尿病)或不良孕产史者,需增加检查次数和项目,加强孕期监测。
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
宫腔镜中心
宫腔镜诊治中心
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
皮肤性病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