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7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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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力屈光不正(近视、远视、散光)治疗以光学矫正(框架眼镜、隐形眼镜)为主,辅以角膜塑形镜、低浓度阿托品等控制进展,必要时可手术。
一、近视治疗:青少年优先角膜塑形镜(夜间佩戴)或低浓度阿托品,成年人可选框架镜或激光手术。高度近视需定期检查眼底。
二、远视治疗:轻度无症状无需干预,中重度或视疲劳者需框架镜矫正,老年远视者可结合老花镜使用。
三、散光治疗:规则散光以框架镜为主,不规则散光或高度散光者可考虑硬性隐形眼镜。
四、特殊人群提示:儿童应每半年检查视力,近视进展快者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角膜塑形镜;孕妇及哺乳期女性配镜需避开孕期激素变化期;糖尿病患者易合并屈光变化,需定期监测调整。
五、术后护理:激光手术后避免揉眼,保持眼部卫生,1个月内避免游泳等活动,定期复查眼压及视力变化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