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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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孕天数计算需结合末次月经日期、B超检查结果或受精时间,通常以末次月经第1天为起始点,每7天为1个孕周,每4周为1个孕月。
按末次月经计算:从末次月经第1天起算,至当前日期的天数差除以7得孕周,如42天为6周,280天(40周)为预产期。
按B超检查计算:孕早期(≤12周)B超测量的头臀长(CRL)可精确推算孕周,误差≤3天;中晚孕期双顶径(BPD)、股骨长(FL)等数据也可辅助核对。
按受精时间计算:通常比末次月经推算少2周,若已知排卵日,从排卵日起算,排卵日多在下次月经前14天左右。
特殊情况调整:月经周期不规律(如35天以上周期)或经期延长者,需以B超数据为准,避免因月经周期波动导致误差。
注意事项:若月经周期≤28天且规律,末次月经法误差较小;周期不规律或有辅助生殖技术(如试管婴儿)史,需以最早B超结果修正孕周。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