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8604次浏览
狂犬疫苗接种需根据暴露级别和免疫史分类处理:Ⅲ级暴露需同时接种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,Ⅰ、Ⅱ级暴露仅需接种疫苗。
伤口处理后,于0、3、7、14、28天各接种1剂,共5剂。儿童与成人接种剂量相同,免疫功能低下者可延长至6个月。
3个月内完成加强接种者,仅需于0、3天各接种1剂;超过3个月未完成加强者,需重新全程接种。
孕妇可按常规接种,哺乳期女性接种后无需暂停哺乳;免疫缺陷者建议接种后检测抗体,必要时调整方案。
Ⅲ级暴露或免疫功能低下者,需在伤口周围浸润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,与疫苗接种部位分开,避免影响免疫效果。
注意事项:
接种期间避免剧烈运动,忌辛辣饮食,接种后24小时内注意观察不良反应,如持续高热或严重过敏需及时就医。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