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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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产科
怀孕孕周计算以末次月经第1天为起点,每4周为一个孕月,全程约40周(10个孕月)。
临床常用计算方式
1.月经规律者:从末次月经首日起算,每7天为1孕周,4周为1孕月。
2.月经不规律者:需结合早期超声(孕6-8周)校正孕周,避免误差。
3.辅助生殖技术受孕:按胚胎移植日或末次月经推算,以移植日为基准加17天等效于自然受孕孕周。
特殊情况处理
注意事项
(注:具体孕周需结合临床检查动态调整,最终以产前检查结果为准。)
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
宫腔镜中心
宫腔镜诊治中心
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
皮肤性病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