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2138次浏览
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产前诊断中心
怀孕后首次孕检建议在确认怀孕后尽早进行,通常为孕6~8周。后续常规孕检时间为孕11~13周+6天(NT检查)、孕15~20周+6天(唐氏筛查)、孕20~24周(大排畸)、孕24~28周(糖耐量试验)、孕28~32周(常规检查)、孕32~36周(每两周一次)、孕36周后(每周一次)。
特殊人群温馨提示:高龄孕妇(≥35岁)需增加无创DNA或羊水穿刺等检查,双胎孕妇应提前至孕11周进行NT检查,有高血压、糖尿病等基础疾病的孕妇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检查频率和项目。
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
宫腔镜中心
宫腔镜诊治中心
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
皮肤性病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