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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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孕检查通常从确认怀孕开始(约孕4~6周),首次产检在孕11~13??周,后续按医生建议每4周一次至孕28周,28~36周每2周一次,36周后每周一次。
首次产检(孕11~13??周):需确认孕周、胚胎着床位置,排查宫外孕,评估甲状腺功能及感染指标,测量血压和体重,建立孕期档案。
中期产检(孕14~27??周):重点筛查唐氏综合征等染色体异常,建议做孕中期血清学筛查或无创DNA检测,排查重大畸形需在孕20~24周做超声排畸。
晚期产检(孕28~40周):监测胎儿生长发育,孕28~36周每2周一次,36周后每周一次,需评估胎位、羊水量及胎盘情况,孕37周后每周进行胎心监护。
高危孕妇:如高龄(≥35岁)、有不良孕产史或合并基础疾病者,应提前至孕10周前启动产检,增加超声检查频率,必要时转诊至专科门诊。
特殊注意事项:孕期应避免剧烈运动,保持规律作息,均衡饮食,补充叶酸至孕12周后,出现腹痛、阴道出血等异常情况需立即就医。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