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6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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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产前诊断中心
怀孕早期(前12周)和晚期(后12周)不建议性生活,孕中期(13~27周)可适度进行。
孕早期胚胎着床不稳定,性生活可能刺激子宫收缩,增加流产风险,尤其有先兆流产史或阴道出血的孕妇需避免。
孕晚期子宫敏感,性生活可能诱发宫缩、胎膜早破或感染,高龄孕妇、多胎妊娠或有早产史者更需谨慎。
孕中期胎儿相对稳定,双方需注意体位和力度,避免压迫腹部,以孕妇舒适为前提,动作轻柔。
孕期性生活前建议咨询产科医生,确认无禁忌证。特殊情况如前置胎盘、宫颈机能不全等需严格遵医嘱,全程关注身体反应,不适立即停止。
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
宫腔镜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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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
皮肤性病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