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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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妇产科
怀孕49天内(从末次月经第一天算起)可考虑药物流产,但需先通过超声确认宫内妊娠且无药流禁忌。年龄≥18岁且无药物过敏史者适用药流,20-35岁女性为常规适用人群,35岁以上需评估身体状况。药流成功率约90%,失败需清宫处理。特殊人群如瘢痕子宫、带宫内节育器妊娠者不适合药流,有哮喘、肝肾功能不全等病史需提前告知医生。术前需完成血常规、凝血功能等检查,术后注意观察出血情况,出血量大或持续超过2周需及时就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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宫腔镜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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