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孕15天(从末次月经第1天起算约3周)不建议药流,此时胚胎较小但可能已着床,需先通过超声确认宫内妊娠及孕周,通常建议孕周≤49天可考虑药流,但需排除药物禁忌。
确认宫内妊娠是前提:药流仅适用于宫内妊娠,需通过超声检查明确孕囊位置及大小,排除宫外孕等异常情况,避免大出血风险。
孕周与药流时机:临床通常以末次月经第1天起算,49天内(约7周)可药流,但15天(实际妊娠约3周)时孕囊可能较小,需结合超声确认是否适合。
特殊人群注意事项:有肝肾功能不全、哮喘、青光眼等病史者禁用,过敏体质、带宫内节育器妊娠者需提前告知医生,建议选择正规医疗机构评估。
药流后护理与复查:药流后需观察出血情况,遵医嘱复查超声确认完全流产,避免残留导致感染或贫血,术后注意休息与卫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