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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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孕49天内(从末次月经第1天算起)可药物流产,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。
一、适用孕周范围
药物流产通常适用于确诊为宫内妊娠、孕周≤49天的女性,此时胚胎较小,流产成功率较高,并发症风险相对较低。
二、禁忌及限制情况
1.对米非司酮、米索前列醇等药物过敏者禁用,肝肾功能不全、肾上腺疾病、青光眼等患者需谨慎评估。
2.带宫内节育器妊娠、异位妊娠(宫外孕)、葡萄胎等情况严禁药流,需手术终止妊娠。
三、特殊人群注意事项
1.年龄>35岁或<18岁者,因药流风险相对增加,需严格评估身体状况,建议选择正规医疗机构。
2.既往有多次流产史、瘢痕子宫或子宫畸形者,需提前告知医生,避免药流失败或大出血风险。
四、术前检查与术后护理
1.术前需完成B超、血常规、凝血功能等检查,确认宫内妊娠及排除禁忌证。
2.术后需观察阴道出血情况,若出血超过两周或腹痛剧烈,应及时就医。
3.药流后需注意休息,避免感染,遵医嘱复查B超确认流产完全。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