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6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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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妇糖尿病筛查主要在孕24~28周进行,采用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(OGTT),检测空腹、服糖后1小时、2小时血糖值,结合参考标准判断是否异常。
1.孕前已确诊糖尿病:需在早孕期(孕12周前)首次评估,孕中晚期(每2~4周)监测血糖及糖化血红蛋白,调整胰岛素治疗方案,避免低血糖风险。
2.孕前糖代谢异常(糖耐量减低):孕24~28周重复筛查,产后6~12周再次评估,此类孕妇需加强饮食控制(每日碳水化合物占比45%~50%),规律运动(如散步)。
3.有糖尿病家族史、肥胖(BMI≥24)等高危因素:建议早于孕24周开始筛查,若首次阴性,孕32周后复查,孕期需严格监测血糖变化,必要时药物干预。
4.既往妊娠糖尿病史:再次妊娠时,孕24~28周重复筛查,产后需长期随访(每年1次),预防2型糖尿病发生,孕期需控制体重增长(每周≤0.5kg)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