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避孕事后补救需根据时间窗口选择方式,紧急避孕药应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,越早效果越好;宫内节育器可在120小时内放置,适用于需长期避孕者。
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,可服用紧急避孕药降低妊娠风险,但可能引起月经紊乱,建议每年使用不超过3次。
若已超过72小时,紧急避孕药效果有限,需尽快就医评估是否需其他干预措施,如放置宫内节育器。
特殊人群如哺乳期女性、肝肾功能不全者,紧急避孕药可能存在禁忌,建议咨询专业医师后再选择补救方式。
服药后若出现严重腹痛、异常出血或月经推迟超过一周,应及时就医检查,排除妊娠或其他并发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