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11-04
1530次浏览
孕期检查从确认怀孕后开始,首次检查在孕6~8周,后续按孕早期(11~13??周)、孕中期(15~27??周)、孕晚期(28~40周)分次进行,具体项目和时间需结合个体情况调整。
首次检查(孕6~8周):通过超声确认宫内妊娠及胎芽胎心,排除宫外孕等异常情况。
NT检查(孕11~13??周):测量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,结合血清学指标评估唐氏综合征风险。
建档检查(孕12周前):建立孕期保健手册,完成血常规、肝肾功能、传染病筛查等基础项目。
孕20~24周:系统超声排畸,全面检查胎儿结构发育,排查畸形风险。
孕24~28周: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(OGTT),筛查妊娠期糖尿病;同时进行血常规复查,监测贫血情况。
孕28~36周:每2周产检1次,监测胎儿生长发育、胎位、羊水及胎盘情况,必要时复查超声。
孕37周后:每周产检,评估宫颈成熟度、胎心监护,结合超声预测胎儿体重,确定分娩方式。
高危孕妇(如高龄、高血压、糖尿病史)需增加检查频率,遵医嘱完成额外项目(如羊水穿刺、胎儿心脏超声)。
异常症状(如阴道出血、腹痛、胎动异常)应立即就医,无需严格遵循常规时间。
参考文献:
[1]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.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(2020)[J].中华妇产科杂志, 2021, 56(1): 1-8.
[2]王临虹.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(第2版)[M].人民卫生出版社, 2018: 45-78.
[3]世界卫生组织.WHO孕产妇和新生儿保健指南[R].2018: 33-47.

















在线问专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