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6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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烧伤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计算公式为:Ⅱ°及Ⅲ°烧伤面积(%)×体重(kg)×1.5ml(儿童1.8ml、婴幼儿2ml)+基础水分2000ml(儿童60~80ml/kg、婴幼儿100ml/kg)。
成人烧伤补液
成人烧伤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=Ⅱ°及Ⅲ°烧伤面积(%)×体重(kg)×1.5ml+2000ml,其中胶体液与电解质液比例为1:1~2:1,第二个24小时为第一个24小时的半量加基础水分。
儿童烧伤补液
儿童烧伤补液量需根据年龄调整,Ⅱ°及Ⅲ°烧伤面积(%)×体重(kg)×1.8ml(4岁以下)或2ml(婴幼儿)+基础水分60~80ml/kg(婴幼儿100ml/kg),胶体液与电解质液比例同成人但量需增加。
特殊人群烧伤补液
老年患者需考虑心肾功能,可适当减少补液速度,先补充晶体液1000ml,观察尿量调整;糖尿病患者需控制血糖,优先补充生理盐水,避免高渗液体;孕妇应增加基础水分,监测血压和电解质平衡。
补液注意事项
补液需遵循"先快后慢"原则,前8小时补充总量的1/2,后16小时补充剩余量,同时监测尿量(成人≥30ml/h,儿童≥1ml/(kg·h)、心率和血压,必要时调整补液速度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