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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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妇产科
怀孕5-6周左右可首次做B超,主要用于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情况。
首次B超检查:孕5-6周进行,可看到孕囊及原始心管搏动,排除宫外孕,确定孕周准确性。
常规产检B超:孕11-13周+6天做NT检查,评估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;孕20-24周排畸B超,筛查结构畸形;孕30-32周复查,监测胎儿发育及胎位。
特殊情况B超:若有腹痛、阴道出血等症状,需提前检查;高龄孕妇或有不良孕史者,需增加检查次数。
检查注意事项:检查前无需空腹憋尿,穿宽松衣物;检查过程中配合医生体位调整,结果异常及时咨询产科医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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