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15
4645次浏览
江苏省人民医院 产科
剖腹产两次后再次怀孕,需重点关注子宫瘢痕情况,术前需进行超声检查明确瘢痕厚度(理想值≥3mm),且两次手术间隔应≥18-24个月,孕前需评估母体健康(如控制基础疾病),孕期需严格控制体重增长(避免巨大儿),并在正规医疗机构定期产检,监测瘢痕处血流及子宫张力变化,若出现腹痛或阴道出血等症状需立即就医。
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
宫腔镜中心
宫腔镜诊治中心
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
皮肤性病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