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孕6-8周开始首次产检,后续按医嘱定期进行。
首次产检(孕6~8周):确认宫内妊娠,排除宫外孕,评估胚胎发育情况,建立孕期档案。
常规产检(孕11~13周+6天):进行NT检查,筛查染色体异常风险,监测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。
孕中期产检(孕15~28周):每4周一次,包括唐氏筛查、大排畸超声、糖耐量试验,监测胎儿生长发育。
孕晚期产检(孕28~40周):每2周一次,评估胎位、羊水、胎盘情况,进行胎心监护,为分娩做准备。
特殊人群:高龄孕妇(≥35岁)需增加无创DNA或羊水穿刺等检查;有基础疾病者需提前咨询产科医生,调整产检频率和项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