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6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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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感染性疾病科
乙肝抗原复查需根据乙肝病毒感染状态及治疗阶段确定频率。慢性乙肝患者建议每3~6个月复查乙肝五项、肝功能、乙肝病毒DNA定量;肝硬化患者需每3个月复查;接受抗病毒治疗者初始每4周监测,稳定后每3~6个月复查。特殊人群如老年患者、合并糖尿病者建议缩短复查间隔,以2~3个月为宜。复查前需空腹8~12小时,避免剧烈运动及饮酒,女性经期不影响检查结果但需提前告知医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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