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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避孕药根据类型不同,服用时间有所区别:短效避孕药需事前连续服用;紧急避孕药需事后72小时内服用。
短效避孕药:需在月经周期第1-5天开始服用,连续21天,停药7天再服下一周期。适用于规律避孕人群,需每日固定时间服用以维持稳定血药浓度。
长效避孕药:首次服药于月经来潮第5天,10天后再服1次,之后每月服1次。需注意其激素含量较高,可能引起月经周期紊乱,不建议频繁使用。
紧急避孕药: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,越早效果越好。含高剂量孕激素,可能导致短期月经异常,不可作为常规避孕手段,每月最多1次。
特殊人群:哺乳期女性、肝肾功能不全者、有血栓病史者禁用紧急避孕药。短效避孕药需排除乳腺癌、高血压等禁忌证,用药前建议咨询专业医师。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