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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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产科
怀孕做B超对胎儿无明确危害。目前研究表明,规范B超检查(单次≤15分钟)对胎儿无不良影响,其诊断价值远超潜在风险。
检查频率与必要性:孕期常规B超(1-3次)可监测发育、排查畸形,无需过度担忧。
特殊情况检查:高危孕妇(如高龄、有流产史)需增加检查次数,以确保母婴安全。
检查时机与方式:早孕期(6-8周)确认胚胎着床,中孕期(18-24周)筛查畸形,晚孕期评估胎位。
注意事项:避免不必要的多次检查,检查前无需空腹或憋尿(特殊情况除外),检查时无需过度紧张。
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
宫腔镜中心
宫腔镜诊治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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