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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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孕需做的检查包括早期确认妊娠检查、孕期常规检查、特殊人群专项检查、产后检查。
一、早期确认妊娠检查
妊娠早期(孕6~8周)需通过超声检查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情况,血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(hCG)和孕酮检测可辅助评估胚胎健康,排除宫外孕风险。
二、孕期常规检查
孕11~13周+6天进行早期唐氏筛查,孕15~20周+6天做中期唐氏筛查或无创DNA产前检测,孕20~24周进行系统超声筛查,排查胎儿结构畸形。
三、特殊人群专项检查
高龄孕妇(≥35岁)需增加羊水穿刺或无创DNA检测;妊娠期糖尿病高危人群(如肥胖、糖尿病家族史)需在孕24~28周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;有心脏病、高血压等基础疾病者需加强相关指标监测。
四、产后检查
产后42天需进行子宫复旧、盆底功能及乳腺检查,必要时进行血常规、激素水平复查,确保身体恢复至孕前状态,及时发现产后并发症。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