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6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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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孕49天(7周)内且经超声确认宫内妊娠者,可考虑药物流产。
1.适用时间范围: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(7周)内,经超声检查确认孕囊在子宫内,无药物禁忌证的女性。
2.需排除的情况:有药物过敏史、肝肾功能不全、青光眼、哮喘、带宫内节育器妊娠、多次流产史者,需谨慎评估后决定是否药流。
3.术前检查:需完成血常规、凝血功能、肝肾功能、阴道分泌物等检查,排除炎症及手术禁忌。
4.术后注意事项:流产后需观察阴道出血情况,服用抗生素预防感染,两周内避免性生活及盆浴,按时复查超声确认流产是否完全。
5.特殊人群提示:年龄>35岁或<20岁女性药流风险相对增加,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;有高血压、糖尿病等基础疾病者,需提前告知医生评估用药安全性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