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孕天数通常从末次月经第1天算起,至预产期约40周(280天)。
一、月经规律者
以末次月经首日为起点计算,每4周为一个孕月,通过B超核对孕周与预产期。
二、月经不规律者
需结合早期B超(尤其是孕7周内)的孕囊大小、胎芽长度修正孕周,首次B超建议在孕6-8周完成。
三、辅助生殖技术受孕
若为试管婴儿,按取卵日往前推14天(即末次月经日)计算,或直接以移植日+17天作为孕周起点。
四、特殊情况提示
高龄孕妇(≥35岁)建议提前建立孕期档案,加强NT筛查及后续排畸检查。
月经周期<28天或存在排卵异常者,需结合基础体温记录及血HCG动态监测辅助判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