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7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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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孕早期打胎(终止妊娠)需在确认宫内妊娠且孕周≤49天内,选择药物流产或人工流产术。药物流产适用于无药物禁忌的健康女性,需在医生指导下服用米非司酮与米索前列醇;人工流产术包括负压吸引术,适合对药物过敏或有药物流产禁忌者。
药物流产:需满足年龄18~40岁、无严重疾病史,术前需超声确认宫内妊娠及排除药物禁忌(如肝肾功能不全、青光眼等),服药后需观察孕囊排出情况,出血超过两周需及时复查。
人工流产术:适用于对药物流产失败或有禁忌者,术前需评估宫颈条件,术后需注意休息与卫生,避免感染。
特殊人群提示:有多次流产史、瘢痕子宫或合并严重疾病者,需提前告知医生,选择更安全的方式并加强术后护理。终止妊娠对身体有一定伤害,建议术后注意避孕,恢复期间避免性生活及盆浴,必要时咨询专业医生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