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6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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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孕后首次B超检查通常在孕6~8周进行,可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情况。
1.早孕期(6~8周)
此时B超可清晰显示孕囊、胎芽及原始心管搏动,排除宫外孕,评估胚胎发育是否正常。月经周期不规律者建议结合血HCG结果调整检查时间。
2.中孕期(11~13+6周)
进行NT检查(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测量),筛查染色体异常风险,同时评估胎儿生长发育指标。
3.晚孕期(20~24周)
大排畸检查,全面观察胎儿结构,排查畸形。后续常规B超在孕28周、32周、36周及临产前进行,监测胎儿成熟度及胎位。
4.特殊情况
若有腹痛、阴道出血等症状,需立即检查;高龄孕妇或有不良孕产史者,检查次数可能增加。检查前无需空腹或憋尿,保持膀胱适度充盈即可。
(注:B超检查为无创性影像学检查,目前无明确证据表明常规检查对胎儿有害,遵循医嘱进行即可。)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