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6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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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孕49天内(从末次月经第1天算起)可考虑药物流产,但需满足医学检查条件。
药物流产的适用条件
年龄18~40岁,确认宫内妊娠,无药物过敏史,无严重肝肾功能异常。需排除带器妊娠、葡萄胎、青光眼、哮喘等禁忌证。
术前检查要求
需完成B超确认孕囊大小(≤2.5cm)、血常规、凝血功能等检查,排除炎症或其他手术禁忌。
术后注意事项
流产后观察出血情况,出血超过14天需及时就诊。遵医嘱服用抗生素预防感染,避免盆浴和性生活1个月。
特殊人群提示
有多次流产史、瘢痕子宫者需谨慎,建议住院观察。哺乳期女性应提前告知医生,优先选择人工流产或调整药物方案。
风险与替代方案
药物流产失败率约10%,失败后需紧急清宫。药物流产不适用于对米非司酮或米索前列醇过敏者,此类人群建议选择人工流产。



















